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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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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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镇企业信息环保管理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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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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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丹灶镇企业信息环保管理系统及维护(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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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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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或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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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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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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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小写:¥4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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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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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18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佛山 (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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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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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2月27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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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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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及磋商时间:2019年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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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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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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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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