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铁路地区供水设施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施工
(第三期一标段)招标答疑
各投标
现将各投标单位的答疑文件,答复如下:
一、投标函部分
1、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为7个月,投标函部分明确按日历天填写,因未明确具体开工日期无法精准计算出日历天,请明确是否按210日历天还是7个月工期。
答:以7个月工期为准。
二、商务部分
1、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说明中明确《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湘建价[2016]134号文,而现行文件为湘建价[2017]134号文,请问以哪份文件为准?
答:按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2、招标控制价提供的表格中仅提供了J.1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工程数量,未提供材料单价。
答:已于2019年2月14日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如提供了J.1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单价请明确是否含税?且该部分材料的采保费等请明确计取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请提供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中要求总承包服务费为自主报价,请问是否能明确计费标准统一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技术部分
1、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中“03铁路给水设计施工图第三部分”无法打开,请问是否可以另行提供?
答:确认能打开,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本项目施工时是否指定临时设施位置?另水电源位置是否指定?
答:请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费用。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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