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人民医院2019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9-01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9-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2019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每年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万元整(¥11,100,000.00),合计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万元整(¥33,30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人民医院2019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服务期三年,2019年4月1日开始计算,服务年限采用1+1+1模式。采购人每季度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第一年期满后,各项考核合格的,可再续签一年,以此类推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六条“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具有珠海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出具的备案证明(根据珠海市政策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5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 ”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八、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2月22日起至2019年3月1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3月18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 1、采购人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2)采购单位联系人:汴工 (3)采购单位 2、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 (4)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