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0W129
1. 招标条件
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滦平中冶名寓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南5公里,处于京承走廊之间,距离北京城区165公里,距离首都机场120公里,项目用地西临滦阳路,紧邻S353省道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防水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本次规划的总用地面积为37214㎡,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项目规划容积率为2.00,总建筑面积为109551.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428.00㎡,其中住宅部分面积为69609.16㎡,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为4045.58㎡,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605.57㎡,地下建筑面积35123.35㎡。住宅地上11-18层,地下2层,社区商业服务部分地上2-3层。此方案共有高层居住建筑总计 13 栋,商业服务4 栋,公共服务配套3栋。建筑场地地貌单元属冲洪积相,为牤牛河一级阶地。场地整平标高538.18~542.39m。 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南5公里,处于京承走廊之间,距离北京城区165公里,距离首都机场120公里,项目用地西临滦阳路,紧邻S353省道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所示范围内防水工程(包括地下结构、屋面、卫生间、厨房、阳台、露台、变形缝、施工缝、水池、集水坑、电梯井道等)等施工内容,对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材料的供应、施工以及后续维修保养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安全、成品保护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试验、调试、资料归档等,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以上防水做法以最终图纸、设计变更等文件为准。防水的具体做法及要求如下:项目各楼地下室底板、外墙、屋面、厨房、阳台、卫生间、水箱间、泵房、垃圾站等部位防水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顶板、底板及侧壁和储藏间的底板和侧壁防水卷材均采用 3mm+4mm厚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其中顶板4mm厚卷材为阻根耐穿刺型,附加层为3mm厚卷材,宽度500mm;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采用采用 3mm+3mm厚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非上人屋面表层防水需自带页岩保护层,且应按照规范设置相应的附加层;屋顶水箱间、住宅和共建卫生间、电梯井道、给水泵房、消防泵房、换热站、报警阀间、水井、坡屋顶、石材外墙及垃圾站均采用JS-Ⅱ型水泥基防水涂料,其中坡屋面、住宅卫生间(带喷头墙面1000mm宽及相邻墙面1000mmm宽范围内,高度1800mm,及上返300mm部分)、共建卫生间(上返300mm部分)厚度1.0mm,其他部位厚度1.5mm,卫生间遇门口,刷出门口300mm,宽度门口两侧各200mm;消防水池顶采用0.8mm厚水泥渗透结晶防水涂料,消防水池池壁和池底采用0.8mm厚水泥渗透结晶防水涂料和1.5mm厚JS-Ⅱ型水泥基防水涂料两种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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