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会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宁会议中心项目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永审服(批)发【2018】58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宁会议中心项目;
2.2建设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 2019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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