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永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园林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资【2011】327号批准建设,江永发改许准字【2019】4号文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及省市配套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拟任本次项目的
3.5 拟任本次项目的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从永州市 网 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共为400元,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 网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 网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18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
6、资格审查方式
6.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执行。
6.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 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选取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4家为入围投标人”。
6.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03月18日14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