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师大附中耒阳分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经开字[20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15.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880平方米,拟建3栋6F共298套公租房,并完成道路、绿化、管线、公交车站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3600万元 。
2.4 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要求保修 。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手续 ;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投标人拟任施工
3.3 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6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 。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 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 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2月25 日~2019年3月1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