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幼儿园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8]2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2.3规 模:框架结构,层数为4层,建筑檐口高度14.4m,建筑面积2252.88㎡。
2.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及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
3.6 经隆回县教育基建联席会议和隆回县住建局研究决定被纳入黑名单的建筑公司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如投标作废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中标公司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通知国家税务局总局隆回县税务局管理人员确定该项目的税及申报缴税方式,执行隆办发【2017】2号文件。
11、
冠工程项目管理 隆回项目部)
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