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运集团公司大型牵引车及防腐罐式挂车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四运集团公司大型牵引车及防腐罐式挂车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2、交货 2.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采购内容);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资格或销售资格;代理经销商需提供销售代理授权;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不得少于2项(报名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的扫描件);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资格或销售资格证明和经销商销售授权、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项)、“信用中国” 网站截图。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注册或购标时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联系,平台公司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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