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县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县项目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招核【2019】4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序 号 |
乡 镇 |
规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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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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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浪拔湖镇东美垸村、红堰湖村、南县镇南山村、荷花嘴村、班嘴村 |
107.4 |
262.11 |
二标段 |
南洲镇育才村、长胜村 |
104.32 |
246.62 |
三标段 |
中鱼口镇中富村、茅草街镇灵官洲村、大同村、新城村 |
142.56 |
343.28 |
四标段 |
三仙湖镇中堤村、太平桥村、咸嘉垸村、明山头镇耕余堂村、麻河口镇官正垸村 |
113.8 |
277.29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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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08 |
1129.3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7招标人只允许投标单位对本次同时招标的四个标段其中二个标段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均按照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每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一标段:叁万元整 ;二标段:叁万元整 ;三标段:肆万元整 ;四标段:叁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3月6日 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