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谢沐路北段道路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谢沐路北段道路 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8】81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江永发改许准字[2018]182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 为江永县城市建设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道路起点为江永县同创世纪新城,终点止于环城东路,全长485m。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电讯、绿化亮化工程及交通等配套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9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执行
2.7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投资约为566.7万元。道路起点为江永县同创世纪新城,终点止于环城东路,全长485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拟任本次项目的
3.5 拟任本次项目的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采用承诺形式
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