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视频监视系统云存储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视频监视系统云存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
招标编号:0651-19010071 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视频监视系统云存储、计算基础设施租用、专用通信链路和平台、链路的运维保障、建设期调试配合。具体为: 1)建设期调试配合工作:在正线平台系统联调测试期间,投标人须提供专业工程师7 x 24小时配合正线平台系统调试,配合完成1、2号线开通调试。 2)专用通信链路租用:包括2条不同物理径路的专用链路至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机房配线架处,线路带宽应满足1、2号线全线视频实时存储需求及调看、断点续传需求,并能平滑升级,满足后续线路接入时的扩容需求。 3)平台基础设施服务:包括机房、机柜、空调、用电、安防等运行环境,存储服务器、存储管理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计算和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数据库、中间件、虚拟化等系统软件和存储管理软件等服务。 4)平台系统运维服务:提供7 x 24小时维护服务,按4个全职人员,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整个平台硬件设备的基础维护,软件平台功能维护、性能升级、应用支持、资源维护和升级等工作。提供1台系统网管监视终端(含打印机)设置于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以供地铁管理人员监视云存储状态。 5)平台系统运营服务:提供平台门户内容维护和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在未经招标人同意情况下,平台服务不得因为任何原因中断(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服务期:从视频云存储平台验收合格且正线投入正式试运营之日计算。按年度支付购买服务费用。按照中标价签署购买服务协议,五年为一个服务周期(由于1、2号线投入试运营时间不同,应分别以1号、2号线开始正式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起始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等内容; 3.3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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