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ZJTY10190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已由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绍柯审批投[2018]419号)及《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绍柯审批投[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0%、贷款80%,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本次招标的标的为1×57MW抽汽背压供热机组及配套的附属设施、4台汽轮机拖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及2台电动离心式空压机和配套的压缩空气后处理装置、集中供压缩空气管网建设。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整个工程的施工监理,直至最后的竣工验收止。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含脱硫、脱硝)、调试、竣工验收、达标创优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4、自2015年1月以来(以机组投产时间为准)完成过500t/h及以上等级燃煤锅炉和50MW及以上等级汽轮发电机组工程施工监理的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机组投产业主证明)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总监应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自2015年1月以来(以机组投产时间为准)完成过500t/h及以上等级燃煤锅炉和50MW及以上等级汽轮发电机组工程总监理师的业绩。要求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材料。
(三)其他
1、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参与500t/h及以上等级燃煤锅炉和50MW及以上等级汽轮发电机组工程监理的资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拥有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主要专业包括:机务(锅炉、汽机)、电气、热控、土建(含暖通、水工结构)、信息、化水、输煤、金属(焊接)、安全、质量、造价、档案等;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3月1日9:00至2019年3月8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3月22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