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湘核华府三期项目工程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备[2018]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1.2建设 其中:17#总建筑面积13242.61㎡,层数31层,高度96.2米;18#总建筑面积10267.27㎡,19#总建筑面积10964.68㎡,20#总建筑面积10338.33㎡,层数均为31层,高度90.2米;21#总建筑面积11929㎡,层数31层,高度93.1米;地下车库层数地下1层,高度5.6米。
1.6招标范围:湘核华府三期一批配电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外线接入及配电房高低压配电工程 的采购、施工安装、验收、竣工档案的办理和协调、直至送电完成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1.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为五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参照并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
2.3.1拟任
2.3.2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与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3.3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2.4拟任本次投标的
2.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由本项目所在区域电网公司针对本项目且在报名有效期内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
2.9投标人所投核心设备、器材:高压环网柜、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屏须由已入围本项目所在区域电网公司的供应商提供,并由相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开具以上产品的授权书。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3.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3.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3.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4.5项目资格审查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3.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3.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公示。
3.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8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