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桥 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项目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TD-201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三大桥 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项目排水工程 ,已由湘潭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 潭发改投[2017]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三大桥 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项目排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承包人按《潭人社发【2016】47号》要求缴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伍万元人民币整。
5.2、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