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岳阳教会学校消防工程已由岳南发【2018】3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 投资额为4969797.94元。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7.招标范围:教会学校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器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泵及设备、应急照明系统、文物保护措施及消防点设备、消防地下水池和泵房等消防设施。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一定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注:非招标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
4.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的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且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8.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整
2.缴纳时间:2019年3月27日上午12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