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西隧道预留工程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18】63号文批准建设,并以张发改审批【2019】6号文核准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为依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 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5工期要求:本项目暗挖段施工2019年6月30日完成;明挖段施工2019年8月30日完成。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勘察设计规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现行铁路工程保修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近5年 内具有独立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一个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且建设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程或与铁路 立交工程项目业绩。
3.4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以及建设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文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4.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隧道专业高级职称,并有5年以上铁路行业工作经验。
3.4.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从事5年以上铁路工程建设技术工作。
3.4.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和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3.5社保证明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应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6.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以上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职责、权益。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不是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3.9投标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