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谢林港镇湖湘路提质改造路基工程项目已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益高经发[2018]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拾伍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投标人有质疑请在2019年3月8日17时00分前提出。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 监管网、 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益阳市 开标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