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浚县屯子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浚县屯子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已由 <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浚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招标范围:浚县屯子镇灰岩矿 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 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等工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项目预算金额:61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
3.3 财务要求: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4 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其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3月04日-2019年03月08日公告期内在全国 平台 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5.2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将在《全国 平台 》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4 本次招标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