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2018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汝发招核【2018】2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 规模:总投资为1186.5212万元。
2.4工期要求 4 个月,缺陷责任期 1 年,保修期 3 年。
2.5 质量要求: 材料及施工成品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汝城县2018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为对所属路段做安防工程,包含波形梁护栏、砼防撞护栏、浆砌片石挡土墙、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 。
2.7 招标人最高限价:¥1186.521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备案以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4拟任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 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