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案件信息管理中心附属建筑和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案件信息管理中心附属建筑和室外配套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案件信息管理中心附属建筑和室外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1)修建内部连通沥青道路2375㎡,混凝土路面1789㎡,铁艺围墙352米;(2)新增停车位87个,修建砂土训练场300㎡、混凝土运动场2310㎡,绿化7964㎡;(3)新建燃气锅炉房及太阳能水箱间124㎡,地上一层,现浇钢筋砼框架,屋面为现浇砼梁、板结构。配置太阳能热水设备及水容积0.5m³的热水锅炉等相关设备;(4)建设垃圾处理站160㎡,地上一层门式钢架,纵向采用门式支撑,墙面及屋面为彩钢板复合保温板;(5)新增10KV双回路供电线路,建设电容量1260KVA室外箱式变电站;铺设配套的天然气燃气、给排水等室外管线。
2.3建设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联系电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