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晋源能源 阜康焦炉尾气综合开发利用一期项目脱盐水站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1940XZ1Q01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晋源能源 阜康焦炉尾气综合开发利用一期项目脱盐水站设备改造(招标项目编号:0634-1940XZ1Q01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一期工程设计范围内的15t/h除盐水系统升级改造30t/h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所投产品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3、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4、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证明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
6、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限制条件: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 项类似业绩;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3月06日10时00分00秒---2019年03月25日18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6日16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6日16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经信委8楼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