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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电力外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经湘新发改函【2015】119号文立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经湘新发改函【2015】119号文立项,湘新发改函【2017】96号文可研批复,该项目PPP部分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湘新碧水源环境科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电力外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电力外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 高压引入,从国家220KV、110KV变电站接线至项目中心配电间的高压进线柜。负荷分级为二级负荷,采用10kV双电源供电,一回电源由220kV秀峰变电站新出,一回电源由110kV佳园变电站新出,信通工程同步实施,外线高压电缆引至中心配电间高压进线柜止。包括新增顶管及电力工作井、高压电缆敷设、环网柜及基础工程等。

2.4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长沙市电业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2.8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招标范围:

2.9.1 设计:负责电力外线及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配电间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含电力外线和厂内配电间)、施工期间相关服务等;

2.9.2 施工:负责电力外线施工及验收,外线施工用地协调及费用、涉及市政园林城管交安占道挖掘等手续办理及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施工内容包括新增顶管及电力工作井工程、高压电缆敷设、环网柜及基础工程等,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均为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3除上述资质外,投标人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近3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非住宅类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企业须完成过一个投资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非住宅类配电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企业须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非住宅类配电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与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3.5入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入围工程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入围工程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且为本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7.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即至少应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7.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5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其中设计部分(技术标)评审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03〕2号令,2013年修订版),施工部分评审参照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64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附表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13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nxjxq.hunan.gov.cn/xqzw/)或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 24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投标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3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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