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铁路建管甲供物资(手持式SF6检漏仪、UPS、工业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19-007
1. 招标条件
按照《乌鲁木齐局集团 关于下达2018年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乌铁计函〔2018〕127号)要求,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乌鲁木齐高铁维修段。兰新铁路建管甲供物资(手持式SF6检漏仪、UPS、工业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01包:手持式SF6检漏仪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备注 |
01 | 手持式SF6检漏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4 | 乌鲁木齐高铁维修段技术科 | 2019年6月 |
02包:UPS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备注 |
02 | UPS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40 | 乌鲁木齐高铁维修段哈密高铁检修车间 | 2019年6月 |
03包:工业空调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备注 |
03 | 工业空调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5 | 乌鲁木齐高铁维修段鄯善北高铁检修车间 | 2019年6月 | |
套 | 5 | 乌鲁木齐高铁检修车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包件投标人须具备资格: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对供货的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1.6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1、01包手持式SF6检漏仪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制造商和代理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因不良行为被铁路总公司、铁路集团公司(原铁路局)通报处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时,下午15时00 分至 18时00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供货业绩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9年4月3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