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高铁开发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高铁开发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桑发改投资【2017】75号文件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投标方式,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1400万,县级配套1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工程造价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拟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
3.5投标人不是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