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四新运河片区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四新运河片区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大发改招核[2019]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照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进行保修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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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范围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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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四新运河片区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一标段 |
3441956.71元 |
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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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四新运河片区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标段 |
3571123.35元 |
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6000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
3.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单位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伍万元 ;二标段陆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 和益阳市 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3月 14日 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