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湘府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主体四标段铁路安全监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3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铁路安全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监测费估算:约311.01万元
监测周期:计划监测时间期暂定为10个月,具体以工程开工日期前七天为起点,工程竣工道路通车后三个月为终点。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长沙市湘府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主体四标段在道路施工和管线基坑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稳定期需对施工地段与本工程相关联的涉铁范围内的全部基坑、涉铁范围外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距离基坑边缘3倍开挖深度范围以内的全部高速铁路桥梁和与本工程相关联的长沙动车左走行线特大桥、长沙动车走行线A线的杨塘动车下行联络线特大桥、长沙动车走行线B线的杨塘动车上行联络线特大桥、沪昆客专湘府路立交特大桥、长沙西北上行联络线特大桥、长沙西北下行联络线特大桥、长沙西南联络线特大桥、武广高铁杨塘特大桥共八座桥梁相关桥墩变形和周边地面及其他建、构筑物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详见施工监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甲级资质;
3.3拟任
3.4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测人员;
3.5 拟任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
3.8 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将党建工作、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纳入招标文件作为项目审查资格条件的通知》,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 。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