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2018年农村土地、复垦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雨湖区2018年农村土地、复垦项目 已由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和湘潭市财政局以潭国土资发【2018】118号文件下达资金并批准建设,并经湘潭市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审【2019】1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农村土地、复垦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施工费约332.36万元。
2.4 工 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批项目分为4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类别 |
子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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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村土地项目 |
雨湖区姜畲镇新城村农村土地项目 |
第一标段 |
8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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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姜畲镇易建河村农村土地项目 |
第二标段 |
9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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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鹤岭镇红星村农村土地项目 |
第三标段 |
8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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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灾毁耕地复垦项目 |
雨湖区鹤岭镇双丰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 |
第四标段 |
66.53 |
2.7招标范围:项目区经批准的灌溉排水、田间路桥、其他工程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仅省外企业提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4、拟任
3.5、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
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0、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12、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13、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14、对中标单位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所交保证金视为无效。
5.5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到账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4日 17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