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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祁阳县发

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2018】53号、祁发改基【2018】227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 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元结路东起祁阳大道,西止新埠路;新埠头水厂东侧支路南起祁冷快速路,北止元结路; 新埠路南起祁冷快速公路,北止真卿路;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位于真卿路、新埠路与祁冷快速公路合围区;祁阳大道西侧 ; 

 2.3  规    模:(1)元结路新建道路655.72米,道路红线宽26米及配套管网;(2)新埠头水厂东侧支路新建道路902.78米,道路红线宽20米及配套管网;(3)新埠路新建道路423米,道路红线宽26米及配套管网;(4)安置区内新建4条小区道路全长1315米,给水管网1250米,污水管网1440米,雨水管网2160米,电力管道1250米,电讯管道1300米; 祁阳大道西侧 排水管950米、砌筑井10座、混凝土管10米等。总投资:35876092.48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执行

 2.7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元结路工程9535248.43元;二标段:新埠头水厂东侧支路工程10183940.90元;三标段:新埠头村安置区内工程7418057.17元;四标段:祁阳大道西侧 地段雨水排放工程和新埠路 工程8738845.98元;

 2.9  招标范围: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备注:本项目分标段报名投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报名,重复报名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5 拟任本次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1.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四标段: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5.4投标人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或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或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或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对应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或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或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或祁阳县新埠头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对应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第二章前附表3.4.1条。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永州市 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情况为准。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 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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