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审批【2017】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牟公资建2019-0306-044;
2.2项目
2.3项目规模: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为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占地约232亩,设计6条处理能力为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4.0MPa,400℃)锅炉,配备3台30MW 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飞灰稳定化处理、渗滤液处理工程等。本次招标的景观绿化面积约3.9万平方米。
2.4质量要求:竣工验收时及养护期结束后苗木成活率均达到100%,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获得河南省园林工程金杯奖或河南省园林绿化工程“中州杯”奖。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含设计变更及答疑)及配套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相关含义的词语。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②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投标人单位法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⑤非招标人同意在投标和施工期间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至少一个园林绿化类工程或景观类工程单项合同额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原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①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②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渠道查询企业基本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投标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版信息查询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19年3月12日9时00分到2019年3月18日17时00分;
4.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日9时30分,
六、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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