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沙头镇中心小学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阳区沙头镇中心小学配套工程已由益资发改招核【201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单位自筹。 工程总投资约464.9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7.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3月24日 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