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庆城县白马镇肴子村蔬菜基地供水工程已由庆水发〔2019〕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整合扶贫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9年4月8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7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4建设内容: 新打机井1眼井深480m,配套安装Dg89,壁厚4mm上水钢管450m;新建100m³晾晒池3座,埋设1.6MPaDn75PE管420m,新建闸阀井2座。 2.5招标范围:庆城县白马镇肴子村蔬菜基地供水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施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建造师资格证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五大员资格证 并年检合格、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9年4月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9年4月2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诺信工程管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7.
3.1.1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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