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SG2019-014)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受上高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
受上高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阳光-SG2019-014
2、项目
3、项目预算:474万元/年
4、服务期限:3年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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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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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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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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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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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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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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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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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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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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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 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再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原件 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件;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份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6)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四、报名办法: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17:00止在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 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 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 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 随机抽取。
六、开标
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下午14: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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