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辅助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3-146078-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3万元(含司法辅助人员工资费用和劳务管理费两部份)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人员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司法辅助人员购买服务项目 |
14名 |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
人民币113万元 |
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技术商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凭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3月13日9时 00 分起至 2019年3 月20日17时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14时30分(注2019年3月25日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送达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