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服务区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BG2019-N2011)
1. 招标条件
龙宫服务区经营项目招标人为贵州高投服务管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宫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经营区域及经营业态:
2.1.1经营区域范围及面积详见本项目图纸标注范围(附图);
位 置 | 服务区 |
G60沪昆高速 | 龙宫服务区(双侧) |
2.1.2服务区各经营业态统一招商。主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特色小吃。(特别声明:本项目招商不含红色区域外的区域)。
2.1.3中标单位如需在服务区综合楼以外的区域拓展经营及使用范围的,需提交具体方案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1.4招标方有权根据发展需要,在服务区引入其他经营业态,并增建经营和管理用房。
2.2经营期限、模式
2.2.1所有项目经营期限均为合同约定的筹备期截止之日起5年;筹备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筹备期为中标人对服务区进行装修装饰、布置、储备物资等至正式营业时间。
2.2.2合作模式为:保底收益+提成收益(注:提成收益=当年含税总营业额×提成比例-保底收益)
2.2.3保底收益及提成收益
保底收益为:无论中标方每个经营年度经营收入为多少均需向招标方支付的收益;
提成收益为:服务区含税总营业额乘以中标方中标的提成比例(即当年含税总营业额×提成比例-保底收益)
注:当提成收益为负数时,仅收取全额保底收益,若为正数时,必须在年底补交相应的提成收益。
2.3考核退出机制
招标方将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中标方提成收益情况进行考核。
招标方考核中标方实际实际支付招标方提成收益为负数或为0时,招标方可提出业态调整建议,要求中标方进行业态调整及整改。调整整改后,招标方对中标方进行二次考核,若实际支付招标方提成收益为负数或为0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注: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部门采取封路措施或服务区进行改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招标方、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18 年财务报表经审计;
3.4 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依法纳税;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19年3月19日16时30分。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业务二部(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业务二部(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4.5 网络报名:购买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发送至3400970187@qq.com。 4.6报名帐户: 结算 开户银行:建行贵阳北京路支行 帐 号:52001617500052500479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