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催化剂再生维护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催化剂再生维护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规模: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3号、4号锅炉是哈尔滨锅炉厂 根据美国ABB-CE燃烧工程公司技术设计制造的HG-1018/18.6-PM19型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配330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以最大连续负荷工况为设计参数,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18t/h,过热器、再热器蒸汽出口温度均为543℃,给水温度258.83℃。3号机组于2012年12月完成脱硝改造,脱硝采用SCR方式,设计催化剂布置方式为2+1层布置,初装2层,并预留备用层位置,催化剂采用涿州西热环保催化剂 生产的蜂窝式催化剂。3号机组于2016年完成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新增备用层催化剂。
电厂厂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以西5km处杨庄镇的东北面,北靠王杨公路(王营至杨庄)、距盐河约1200m,南面紧临废黄河和越河,西邻二纺厂宿舍区,东临淮安市区至杨庄的公路,东南为活动坝水电站。
招标范围: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3号炉催化剂再生维护包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材质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供货状态 |
备注 |
1 |
再生催化剂 |
|
m3 |
215 |
|
|
按85%可再生率 |
2 |
催化剂拆除和安装 |
模块 |
个 |
160 |
|
|
|
3 |
废催化剂无害化处理 |
|
m3 |
38 |
|
|
|
4 |
补充新催化剂 |
|
m3 |
38 |
|
|
按15%补充 |
5 |
运输费 |
|
项 |
1 |
|
|
往返 |
6 |
再生催化剂出厂检测 |
全尺寸中试检测 |
次 |
1 |
|
|
|
7 |
催化剂密封件 |
|
套 |
1 |
|
|
|
8 |
催化剂测试块 |
|
只 |
10 |
|
|
|
请投标人报价按照可再生率85%、新催化剂补充量15%的进行报价。实际比例变化不调整总价。 |
计划工期:3号机组计划停机时间预计为2019年4月10日-4月30日。 本次项目工期20天。
承包方式:投标人包工:补充的新催化剂;现场布置用材料;消耗性材料;安全警示牌;工器具施工机械;起重;催化剂拆除、安装;运输由投标人负责。配合性架子、保温等由发标人负责。
违约和质量考核罚则:
1.工期考核:由于投标人责任不能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每推迟一天,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
2.催化剂再生后由招标方委托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 进行检测,同时根据检测数据对中标方进行考核。
3.再生后催化剂模块流通孔道疏通率应达98%以上,疏通率每降低1%,考核合同款总价的1%,以此类推。
4.再生后催化剂活性为38m/h为合格,每低1m/h,扣除合同款的3%;低于30m/h为不合格,界定为催化剂再生失败,招标方有权全额扣除合同款终止合同,或经招标方同意,由中标方负责免费再次再生,直至合格。
5.在中标方见证的运行工况下,要求在保证氨逃逸率小于3ppm,SO2/SO3转化率小于1的情况下,脱硝效率每低于保证值1%,扣除本合同总款的3%。
6.运行1年后,催化剂活性33m/h为合格。在33-29m/h之间,每低1m/h,扣除质保金的3%;如低于29m/h,扣除全部质保金。
7.催化剂取样进行全尺寸检测,性能指标不能达到招标方提供的性能保证指标的,由中标方整改,同时按照质量考核约定扣除合同款。
对因质量原因造成招标方其它损失,由招标方与中标方共同确认,招标方有权进行索赔,赔偿款从合同款中扣除,整个合同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0%。
本次招标内容涉及危废处理,故须持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本次招标技术性强,不能在华能集团所属电厂同类项目中有指标不合格案例,以CNAS实验室技术报告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催化剂再生维护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资格专项条款:
1.投标人须明确主体再生业务的技术来源,如不是自主研发的须提供技术转让或技术合作协议的复印件。投标人本身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具有技术转让或技术合作协议的合作方,须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资质的催化剂再生方案制定所需的全尺寸中试试验台和相应的理化试验分析平台的实验室,并提供CNAS认证资质复印件。CNAS认证资质应有可靠的查验途径,无法验证的资质证书招标方有权否决
2.业绩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的业绩;
2.2具有废弃催化剂处置的能力和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3投标人的再生业绩中必须提供至少一份废脱硝催化剂转移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3月13日09时00分到2019年3月18日17时00分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