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受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 KT2019备字04号
三、招标项目的招标需求介绍:
项目包序号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块数量(块) |
1 | 一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大围村等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86 |
二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巩塘村等5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65 | |
三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沙汪村等4个村(社区/农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71 | |
2 | 四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西屏村等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57 |
五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黄龙村等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82 |
招标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项目预算上限金额:人民币贰佰零柒万柒仟零叁拾叁元整(¥2,077,033.00元)。
各项目监理费用上限控制价如下表:
项目包序号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上限控制价(元) |
1 | 一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大围村等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425385.00 |
二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巩塘村等5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337327.00 | |
三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沙汪村等4个村(社区/农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396521.00 | |
2 | 四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西屏村等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454956.00 |
五 |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白沙社区、富阳镇黄龙村等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462844.00 | |
合计 | 2077033.00 |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招标政策:
1.《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强制、优先招标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①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②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企业和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2. 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接过土地类的项目监理,并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3月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3月1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潜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贺州市 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
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以下账户,并保留缴纳证明(银行凭据)。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贺州市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供应商应考虑合理到账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 十.信息公告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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