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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辽宁联通审计业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1年辽宁联通审计业务合作项目(招标编号:CULN-201903000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辽宁省 , 项目资




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1年辽宁联通审计业务合作项目(招标编号:CULN-201903000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辽宁省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包含: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总承包工程结决一体审计,本招标需要审计的工程项目:移动网、宽带及数据、传送网、基础设施、局房土建、成本类项目等;不包含创新平台、购置、购建(类似于“交钥匙工程”)类等不需要审计的投资项目;

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包括:工程复核审计、工程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控评审、各类专项审计等计时审计服务。

预估规模:预计审计费为950万元(不含税)

服务

1.2 本项目共划分 8 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
8 个。

各份额以服务内容及区域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份额1-6的服务内容为: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总承包工程结决一体审计,本招标只包含需要审计项目:移动网、宽带及数据、传送网、基础设施、局房土建、成本类项目等;不包含创新平台、购置、购建(类似于“交钥匙工程”)类等不需要审计的投资项目,具体服务区域及份额如下:

份额1:预计审计费(不含税)201万元,服务区域:沈阳;

份额2:预计审计费(不含税)170万元,服务区域:大连、营口;

份额3:预计审计费(不含税)130万元,服务区域:省公司、本溪、丹东;

份额4:预计审计费(不含税)125万元,服务区域:锦州、葫芦岛、盘锦;

份额5:预计审计费(不含税)118万元,服务区域:朝阳、阜新、铁岭;

份额6:预计审计费(不含税)106万元,服务区域:鞍山、抚顺、辽阳;

份额7-8的服务内容为: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包括:工程复核审计、工程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控评审、各类专项审计等计时审计服务,具体服务区域及份额如下:

份额7:预计审计费(不含税)55万元,服务区域:辽宁省;

份额8:预计审计费(不含税)45万元,服务区域:辽宁省。

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9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综合排名),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9名时,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经过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前8名依次为份额1-份额8的中标人,若排名前8名中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以及因自身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按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最终可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不足8名,则本项目重新招标。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中的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经营范围含审计相关专业、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具备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方必须为会计师事务所);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中各方)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承诺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有“代开”字样;

(2)投标人(联合体中各方)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及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结算业务收入之和大于1400万,决算业务收入之和大于600万元),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及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审计人员,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总负责人1名,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可与团队负责人复用)。

服务团队要求 :

(1)结算服务团队须不少于5人,其中设团队负责人1名。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提供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其他成员须具备三年以上造价审核工作经验(截至2018年底满三年),具备造价相关资质(注册造价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通信概预算员或通信概预算培训合格证)或工程类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决算服务团队须不少于5人,其中设团队负责人1名。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其他成员中负责经营类专项审计人员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或中级以上职称,其他成员须具备三年以上工程决算审核工作经验(截至2018年底满三年)且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含)(助理审计师)以上职称。

上述人员均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及2018年7月至12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等相应文件扫描件。并要求承诺本项目团队成员清单所列举的人员即是本项目中标后为招标人服务的团队成员(合同履行期内,实际派出的审计人员与投标团队成员清单偏差不得高于20%)。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清单及承诺函。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需提供2016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保证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下办公场所要求:在辽宁省内设有本地机构或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含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在辽宁省内无本地机构或办公场所,则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20日内为本项目提供办公场所。

2.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内承接审计业务的团队必须具备公司公章或授权的业务专用章,须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联合体各方须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及资质。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

2.10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服务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15日15时00分至2019年3月21日16时30分。

4.2 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需以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9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 /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2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

5.3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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