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三次物资非招标采购
采购公告
委托*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年第三次物资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1. 采购范围:
具体标包划*见附表1标包划*。
2. 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及采购的服务必须具备的通用资质条件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站*列入“黑名单”,未提供有*站*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在国内招标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人、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7.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互相串通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8.违反“重法纪、讲诚*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质量问题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见附表2:专用资质条件。
3.应答截标时间:
截止应答时间*年3月*日上午**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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