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电厂#1、2机组供热改造汽轮机本体部分设备采购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焦作电厂#1、2机组供热改造汽轮机本体部分设备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10147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项目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接 |
焦作电厂1、2机组供热改造汽轮机本体部分设备采购 |
汽轮机本体部分改造设备供货以及本体部分改造配套设计
|
否 |
否 |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2个不同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3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签订合同的范围包含供热汽轮机供货或汽轮机组供热改造。③合同中火电机组容量要求为单台机组600MW及以上。ABC |
5000 |
是 |
否 |
否 |
否 |
招标人须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资质: |
设计工期是合同签订之后45天;供货工期是设计完成后三个月 |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国家能源集团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且未被国神集团公司禁止投标;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