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兴蓉环境发展 絮凝剂 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
2.2比选范围:采购兰州兴蓉环境发展 下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生产所需絮凝剂 ,预计采购量:40吨,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4供货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可投标标段的具体数量:比选申请人可选择1标段进行投标,可中选标段数量:1个。 2.7比选申请人须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参选药剂以及药剂配药浓度、单耗 等参数,由比选人做上机试验并得出试验结果,测试合格方可进入参选文件评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 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括絮凝剂或化工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等范围。 业绩要求:2016年-2018年以来每年最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PAM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财务状况: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信誉要求:2016年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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