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 河南省分行旧营业用房功能屏及金融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交通银行股份 河南省分行旧营业用房功能屏及金融件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招标编号:LHHW2019-063;
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应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货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承诺提供的商品均为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 ;
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 拒绝参加投标活动,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核查;
具有投资参股、控股、股东交叉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
注:被列入交行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信誉良好承诺书 、公司章程、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基础信息的查询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或公证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2019年4月9日9时30 分,地点为郑州市郑花路11号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配楼七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 》上同时发布。
七、
招标人: 交通银行股份 河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