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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西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基本资格审查公告(第三次)

   日期:2019-03-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长房西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基本资格审查公告(第三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房西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长

长房·西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基本资格审查公告(第三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房·西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长发改备案【2018】189号、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一期:L01-H01地块用地面积61827.70 m2、二期:L01-E07地块面积30604.44 m2),建筑总面积约25万m2

2.4  工程造价:约9.57亿元;

2.5  工期要求:

工程确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其中具体设计文件提交的时间要求:

(1)所有单体建筑(含车库)和小区道路工程所涉及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时间: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45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发包人负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

(2)所有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时间: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45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发包人负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

(3)所有其它配套工程设计:由双方经协商后确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

2.6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保证设计质量。乙方在设计中需遵照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标准及建议做法进行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分户验收质量标准按照省优工程标准验收)。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二期全部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范围如下:

设计范围:报建总图、初步设计、综合管网图、建筑单体(含装配式构件拆分、工艺设计图、BIM建模等设计内容)和车库施工图、小区道路设计等配套工程设计,以及设计分包过程中间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

施工范围:包括除高低压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等以外的全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采购范围:装配式构件的采购、电梯采购、小区和楼栋标识标牌采购、中央空调和分体空调采购、全装修室内配置的家用设备和其它物品采购、物业、社区、托儿所、垃圾站、雨水收集系统等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施工负责人(即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4人。具体要求如下:

3.3.3.1技术负责人1

3.3.3.2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3.3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

3.3.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入围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且建筑面积为9万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入围业绩要求官方网站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页。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6.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为

3.6.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4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对质量及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3.7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

    3.8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8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要求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此次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7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8基本资格审查前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时仍然有效;

5.9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保留在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中,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其投标保证金确已退回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6.2报名时间:2019年 3 21日起至2019年 325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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