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劳渠黑臭水体基础治理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爱劳渠黑臭水体基础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潭发改投[2014]1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位置: 位于湘潭市岳塘区
2.3资金来源:自筹
2.4 建设规模:爱劳渠是岳塘区排洪、排污和农业灌溉的主要渠道,途经霞城乡岳塘村、和平村、顺江村,总长 6.52 Km,主渠起点岳塘公园,终点湘江,总长4.42Km,两条支渠总长2.1Km,本次范围起点为白亩湖下游(河东支路十),终点为东泗路,全长2800m。 项目总投资约1.22亿元。
2.5招标范围:
清淤、截污:全线清淤疏浚,消除内源污染,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通过敷设截污管道,截流沿线排污口,保证旱季时无污水排入渠道。
堤岸修复和加固:按规划和水利部门要求合理确定渠道线型、断面尺寸、渠底标高等,保证渠道行洪安全;修复残缺渠堤,加固沿岸挡墙。
垃圾清理和堤岸覆绿:清除渠道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整理场地,散播草籽,堤岸覆绿,消除堤岸面源污染。有条件的渠段适量种植乔木,增强景观效果。
修复和新建村道、桥梁: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村民部分出行道路和渠道上方桥梁会被破坏,需恢复、改道和重建,部分渠段需根据村民出行需求新建村道和桥梁。
防护栏杆等其它配套设施
具体详见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准。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3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24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及建设部80号令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查询为准)或施工单位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设计单位入湘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3.4 拟任总承包
3.5、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工程高级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投标人自行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7.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7.3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7.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承包人按《潭人社发(2016)47号》要求缴纳。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5.2、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3、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公司其营业执照、经营资格等信息需在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站上查询。
5.4、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7 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