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0万重量箱超白光伏(折合5mm厚度,可见光透射率>90%)和超薄电子玻璃(1.3mm以下)生产建设项目土方平整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年产1200万重量箱超白光伏(折合5mm厚度,可见光透射率>90%)和超薄电子玻璃(1.3mm以下)生产建设项目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会以东发改备[2018]01号、36号文批准建设、东发改招[2019]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与财政补助,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该项目为土方工程,其中回填土方约774947.09立方米,挖土方约8223.27立方米(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投资:计划投资约1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项目同一项目投标。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即
3.7、 投标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要求:工程造价不低于60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工程竣工验收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有认定围标、串标不良行为记录的以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衡阳市
账 号:9902000532546504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衡阳市保证金账户到账查询情况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4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