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高桥镇老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宁县高桥镇老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招【2019】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
2.4总投资金额:人民币玖佰捌拾叁万元整(¥983万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原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提供近6个月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有无在建工程,以在湖南省建筑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2016年4月12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止)至少完成每个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需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或省级建设监管网上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打印页、省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网中标候选人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3.6企业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及邵建发【2019】25号文件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交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
5.4投标保证金汇至:邵阳市 网(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邵阳市 网( )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 /)“邵阳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 9 时 3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