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市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市市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招标人为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溪市市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市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服务招标(招标编号:E5300000000619001067)
2.2 项目建设
2.3 项目概况:玉溪市市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06795.00㎡,总建筑面积425161.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061.00㎡,地下建筑面积194100.00㎡,上述规模为暂定面积,最终项目规模以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4 招标范围:完成玉溪市市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服务,完成初勘、详勘、补勘等相关工作,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及报审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2.5服务地点及服务周期
2.5.1服务
2.5.2服务周期: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包含工程勘察完工并提供完整的勘察报告及报审的时间。
2.6质量要求: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保证勘察质量,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勘察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的最新规范,确保本项目的地勘成果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