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内容 |
入库数量(家) |
标书价格(元) |
01 |
CGZB-2019 -004-003 -001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备选库(2019-2021年) |
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财务类、工程类及经营管理类审计服务。 选择30家符合资格要求、具有业务专长和相关经验、业绩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联合体,纳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备选库。并按照中标联合体所设分支机构情况分别设立7个子库(7个区域:东北、西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便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选用,服务期为3年。招标人保留安排具体任务的权力。中标人分别与国家电投签署审计服务框架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服务承诺等,有效期限3年。在有效期内,国家电投总部及所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审计服务业务,将委托备选库内机构承担。 |
30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联合体必须是同一控制下的,或具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且紧密合作的联合体,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联合体投标人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3.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交联合协议原件(加盖各方公章及法人签章),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中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应进入最近一期中注协公布的全国排名前100名或在省注协排名前20名(省内排名不包括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所);联合体中的工程造价机构需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5.近三年具有在境内外电力、煤炭、铝业、科研、环保、金融等行业大型国有企业或偏远地区(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的审计经验和业绩。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联合体投标人近三年内均未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禁入的记录;在集团公司曾经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