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红岩水电站自供区农网改造EPC项目
招标编号:HNCSZB-2019-HHGC-001
1.招标条件
怀化市红岩水电站自供区农网改造EPC项目是由怀化市红岩水电站自筹建设,建设资金来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 本项目投资金额约为:1584.9834万元(最终以评审为准),不含线路通道树木砍伐等青苗赔偿费用。
2.4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具体为:
2.4.1设计部分:怀化市红岩水电站自供区农网改造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改造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改造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2.4.2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需求采购。
2.4.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架空导线架设工程、接户线工程、配变工程等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2.5计划工期:
2.5.1设计服务工期为30日历天。
2.5.2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5.3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以及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设计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施工项目总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1个设计单位、1个施工企业组成,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及澄清答疑
5.1 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