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跃林路(二期)等四条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雁峰区跃林路(二期)等四条道路工程项目已由衡发改审【2019】14号文、衡发改审【2019】15号文、衡发改审【2019】16号文、衡发改审【2019】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1)雁峰区玉沙街道路工程项目:雁峰区玉沙街道路工程项目为城市支路,道路总长1000米,路幅宽20米。项目总用地约30亩,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76.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70.45万元;预备费279.7万元;
(2)雁峰区跃林路二期(蒸阳南路- 酃湖南路)工程项目:该项目总用地19.2万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 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管道工程、交通标识标志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等。新建跃林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总长3.2千米,路幅宽60米,两侧各控制10米绿化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82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9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855万元(含征地费);预备费2461万元;
(3)雁峰区前进路(茶园路-白沙路)建设项目:前进路(茶园路-白沙路)项目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总长643米,路幅宽60米。项目总用地57.87亩,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建设,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02.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4.14万元; 预备费233.3万元;
(4)雁峰区隆桥路(蒸湘南路-蒸阳南路)建设项目:该项目总用地5.823万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管道工程、交通标识标志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等。新建隆桥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长1165米,路幅宽50米,两侧各控制10米绿化带;雁峰区隆桥路(蒸湘南路-蒸阳南路)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27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1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66万元(含征地费);预备费193.9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2.5设计周期:设计周期100日历天,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进场,3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并提供设计技术成果资料,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供设计技术成果资料;在甲方的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概算。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说明: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2013年修改版),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必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先使用CA锁进行注册后,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再同时使用CA锁,才可在衡阳市 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衡阳市工作人员)。
6.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4月18 日09时0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